“不经查证?”张保旺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昭国公莫不是忘了,事发当日,正是郡王府的惜春消夏宴,府上那么多宾客都亲眼见证了此事,你还敢狡辩?”
“亲眼见证?张大人的意思是,有人亲眼看见是阿晏把刀插进了王天恩的胸膛?那正好,我也想见见你说的这个人,不如张大人先把人带来,让此人亲口说给我听。”
“我看昭国公还是莫要胡搅蛮缠了,”张保旺说着,朝着京城的方向抱拳行了一礼,“有道是天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,难道尊夫人比天子还要厉害不成?”
第168章 不臣(28)
张保旺在越州做了七年同知,早在第一年时就已经摸清了越州内里的这些门道,于刑狱一事可谓是驾轻就熟。
并非是他自夸,但他敢说,他对于“法”的理解,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要透彻得多——至少在越州,不客气的说,不会有人比他更懂得“法”,也不会有人比他更懂得如何运用“法”。
法是什么?
法是规矩,一言以蔽之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
那规矩又从何而来?自然是那掌权之人拟定下来的。
所以法并不是什么公道正义,这些都是说给底下那些个愚民听的。真正的法,是用来让那些个大权在握的天潢贵胄昭示其权力所在的。
你是天子,你定的规矩就是治国之法;你是一家之主,你定的规矩就是治家之法。
所以法这东西,从来都不是死板的。
他一向不喜欢那些个墨守成规的下属,死心眼,像块朽木,怎么都点不通。
真正会用法的人,一定是灵活的,要懂进退,知变通。
最重要的是,要能搞清楚自己身在何处,又是为谁做事。
牢记住这一点,比你办再多的案子、抓再多的盗匪都要有用。
要不然,他的屁股哪能稳稳当当地在这管刑狱匪患的凳子上坐这么多年?
这个昭国公啊,还是太年轻了,不是说年轻就成不了事,但像他这样,一路顺顺当当、前有人铺路、后有人做靠山的,阅历到底差了一截。而就是差的这么一截,就会让他栽大跟头。
就说现在吧,人都在越州了,还要搬出京城的身份说事。这将在外,军令还有所不受呢,天高皇帝远的地方,你扯京城的法,有什么意思?
这里不是京城,是越州。
在越州,就要守越州的法。
而这越州的法,就是越州王氏。
你想不透这一点,得罪了王家,还指望着能全身而退?实在是异想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