邬离特地将这根步摇从落星塬捡回来,为的就是不想让她欠欧阳睿半分人情,一丝纠葛都不存在。
欧阳睿的目光落在她发间,那根簪子末梢悬着的银鱼流苏耳坠。
分明只是拼凑而成,连正经步摇都算不上。
可她却日日戴在头上,喜爱得很。而另一只耳坠,他记得清楚,挂在邬离左耳上。
他始终不明白自己输在哪儿。
论家世、论才学、论谈吐气度,他哪样不出挑?那个苗疆少年,不过是有几分姿色罢了。有时候他甚至宁愿相信,是邬离用了见不得人的情蛊,才得到小米的爱,这念头比“她真心爱他”容易接受得多。
可事到如今,想这些又有什么用?听说他们不久就要离开千雾镇了。
他再喜欢小米,也不可能为了她背井离乡,远赴天涯。当初想的,是把她风风光光娶进门,从此留在千雾镇里同他相伴过日子。
可没想到,风风光光的婚礼是有了,但却是另一人操办的。
欧阳睿敛下目光:“听说你前几日和邬离大婚,抱歉,我忙着照顾家父,也没顾上去道贺。这支步摇,就当是我作为朋友送你们的贺礼吧。”
顿了顿,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:“小米,我只想问一句,比起他,我究竟差在哪里?”
柴小米本不想扎他的心,可他既然主动问了,她也就不打算含糊过去。
她平淡地说:“欧阳睿,你对我或许谈得上有几分心动,但更多的,是征服欲。”
“因为你从小什么东西都不缺,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。就好比这根步摇,对寻常人家来说是稀世宝贝,可在你家库房里,随便就能翻出一件来。我于你而言,大概就像一件求而不得的物件,越是得不到,越觉得上头。若是真得到了,新鲜劲一过,怕也就搁在角落里落灰了。”
她顿了顿,抬眸看他,语气倒不凌厉,只是平平淡淡说着一个事实。
“可我的夫君不同。”
“他这辈子没得到过什么,所以但凡抓在手里的,就当成命一样攥着护着,生怕丢了伤了。他将我看得比世间万物还重。”
话音落下,她也没再多看欧阳睿的神色,只把那木匣往他怀里按了按。
“步摇收好。贺礼就不用了,你的祝福,我们心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