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足让路,所以得不到升迁,直到娶了我,你才得以升官,但仍然被亲生父亲所嫌弃,又因为一些闲言碎语,说你是靠内宅妻子发迹,所以你对此不满,对我心生怨念,最后拳脚相加,为了两家的联姻,我对你一忍再忍,而你却变本加厉,将对族中,对仕途的不顺遂的怒火全部转到了我的身上。”
“因为,你不敢忤逆你的父亲,你的兄长,甚至是同僚,你对他们毕恭毕敬,虚伪的讨好,即便他们才是阻碍你仕途的最终原因。”
“你再如何伪装,也改变不了,你内心的自私与懦弱。”
听着萧娴的话,李启晟从涨红脸到勃然大怒,甚至压不住心中的火,“你这贱妇…”
“拿下他!”张景初见状,当即命人将李启晟制住。
“民妇身上的伤,皆是李启晟所为,我因不堪屈辱,曾投湖自尽,是李家的人将我救起,为了不让丑闻泄露出去,于是便对外谎称是失足落水。”萧娴又道,“然实则不过是我不愿再忍受他的施暴,绝望而为。”
“恳请诸君今日见证后,替民妇做主,判我与李五郎和离。”萧娴叩首道。
“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!”李启晟瞪着眼珠子愤怒道,“当初就不该捞你上来。”
二人在堂上的争执,也为断案提供了依据,“李启晟,你可知殴妻是罪?”刑部员外郎道。
“我打的是自家妻子,就算有罪,也应该减罪二等,但是妻子对丈夫动手,要加罪三等。”作为读书人,李启晟对于律令还算了解,因此才会有如此胆量,说完之后,他将自己的官服袖子扒开,胳膊上有两条伤痕,“夫殴妻不过处以杖刑,而妻殴夫则要处徒刑,我想三法司应该比我更清楚大唐的律例。”
“这根本不是我所为,”萧娴反驳道,因为怒火生起的反抗之心,让她不再选择忍耐,“是他自己在意志消沉之时的自残之举。”
“《斗律》所定,诸殴伤妻者,减凡人二等,诸妻殴夫,则徒一年,若殴伤重者,加凡斗伤三等。”刑部员外郎接着说道,“是否有伤,伤势如何,还需验明正身。”
张景初看着李启晟露出来的伤口,随后起身走近,萧娴于是拽住张景初的衣袍,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,哀求着解释道:“评事,李启晟的伤不是我做的。”
张景初低头看着她,一纸婚约,将一个世家贵女逼得人鬼不如,更何况那些没有家世倚仗的普通女子,又过着怎样的刀山火海,她没有说话,只是一把揪住了李启晟的胳膊。
“怎么,大理寺评事是想在这公堂之上,为了妻姐动用私刑吗?”李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