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了招呼,涂啄钻进车内,纸质包装袋发出粗粝的摩擦声。
聂臻帮忙接过袋子,征求他的同意道:“我可以打开看看吗?”
涂啄直接凑过去,“我帮你拆。”
揭开礼盒,一把精致小巧的园艺剪呈现出来,虽然是老样子,可顶级的制作工艺还是让人眼前一亮。聂臻拿在手里反复端详,这和涂啄之前那把几乎是一比一复刻出来的,唯一的区别是在新剪刀的右侧刀柄末端,雕了一朵羞涩开放的茉莉花。
聂臻看到花便笑了,于手中挽了一圈,令刀柄面向涂啄。
“拿着吧,你心爱的剪刀。”
涂啄接过来,也是一脸开心地摆弄。
聂臻说:“这次不要再弄丢了。”
涂啄罔若未闻,眼睛放在剪刀上根本没有抬一下,聂臻叹了口气,把他下巴捉了过来,“跟你说话,听见没有?”
涂啄清白地眨眨眼:“这把刀我都是随身带着的,怎么可能会丢?”
聂臻道:“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。”
涂啄露出点笑意,手中利落而漂亮地挽了几圈刀花,随后握着刀柄朝聂臻的脖间一刺,在堪堪擦着皮肤之时停在空中,声音干净而烂漫:“是这样吗?”
聂臻一丝躲避的动作都没有,他沉静地凝望着涂啄。
面前这个令他几番错看的混血儿,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他面前公然暴露秉性。真实的他比那些只会折腾人的恶作剧还要恐怖百倍,是个真正意义上漠视人命的疯子,是个随时可能爆发危险的亡命之徒。正常人都应该恐惧他、远离他,与疯子清楚地划开界限。
聂臻并指抵开那把威胁他生命的尖刀,一点也没有要和他分界的意思,冰蓝色瞳孔里丰富的情绪令他深陷其中,他一意孤行地要与这人同流合污,毫无恐惧,毫不反省。
他深深地吻住对方,因为这是没办法的,他毕竟这么爱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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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隔多日,向庄终于完成了对涂家全面的调查,一份完整的家世档案呈递在了聂臻面前。未免错漏,内容从两百年前坎贝尔家族的诞生开始。
在二百多年前,那时候坎贝尔的勋位只是个普通平常的子爵,在一场为了帝国荣耀的战事之中,因缺乏足够的粮草,无数战士饿死在沙漠,而这位子爵却毅然克服了艰难的作战环境,依靠吞吃老鹰过活,并在之后奋勇杀敌,带领大军迎来了一次又一次大捷。自此,坎贝尔军功头衔加身,国王赋予他公爵的称号,而那改变他命运的老鹰,就这样变成了坎贝尔一族的族徽,印刻了在每一代的血脉身上。
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