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厨房。
途中经过浴室时步伐稍稍一停,浴室门开着,置物架被打翻,玻璃碎片和残渣横七竖八地躺着满地呻吟,在这泛着精光的狼藉里,有几片残渣上面沾红,地面上仍旧是滴落下来的暗红色血迹。
墙壁是沉沉的暗色,地板泛着白,血迹和水混在一起,导致地上血痕已经成为一种恬淡的粉色,但就在这里,不久前有个人坐在地上,捡起来碎片一下一下切割自己。
谈谦恕挪开视线走进厨房,他运气不错,在第二个柜子里找到白糖,找个干净杯子后倒了起码有四勺,再接点水冲成浓糖水,出门后给应潮盛递过去。
应潮盛接过,半犹豫着抿了一口,眉头一下子皱起来:“好难喝。”
他很快调整了一下神情,努力干了一大口,拿着杯子对谈谦恕道:“谢谢你把我送回家,谢谢你给我冲糖水。”
谈谦恕眉梢奇怪地挑起来:“这份糖水居然能够拯救你的素质。”这算是对方第一次这般真情实感地说谢谢,稀奇程度可以媲美谈成智商上线长脑子。
应潮盛顿了顿,放下水杯,慢慢扬了扬唇:“我饿了,你能不能煮点东西给我吃?
谈谦恕道:“我可以帮你点餐或者打包一份带回来。”他认真开口:“我煮的东西不好吃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应潮盛提议:“你车里不是有菜吗,我冰箱里好像有鱼丸,就煮那个吃。”
有一点谈谦恕必须要承认的是,应潮盛长得很好看,他长相锐利,五官是很深的浓颜,又因为有气质加持,轻佻时候又像个浪子,大多时候像是一柄镶满宝石的弯刀,明明知道锋利嗜血,但忍不住的想碰一碰。
人类从远古时期到今天,基因里携带两种东西能称之为永恒,趋利避害是本能,但追求刺激冒险也是本能,这两种力量来回拉扯,在不断地寻求平衡。
谈谦恕也喜欢追求刺激,他大多数时间都能控制住,但偶尔也会让情绪占据上风,从小小的退让或者纵容里,他妄图得到某一瞬间的快意,大多数时候,他都能得到。
谈谦恕道:“我去取菜。”
他取回菜打开冰箱,找出了应潮盛口中鱼丸,烧水煮了几颗,又看了看那一把绿色的豌豆尖,犹豫着也扔进锅里,大概过了几分钟鱼丸飘起来,谈谦恕怕没熟,又继续煮了五六分钟,汤泛着白后捞出来。
应潮盛过来,指着碗里飘起来的绿色:“那个草是什么?”
“豌豆尖。”
超市有卖,但是应潮盛不记得自己吃没吃过,他看着在汤汤水水上漂浮起来绿菜,好奇尝了一口,慢慢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