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(1 / 4)

新田翻开第四张,上面印着新宿地区的地图。西新宿一带画着一个红叉,大厦的名字也能确认。

“森元雅司工作的保险公司就在那栋楼里。”本宫说,“所以基本确定‘多元平衡’就是森元雅司。”

新田点点头,看着能势。“你能找到这些可真厉害啊。”

老牌刑警露出苦笑。“怎么可能是我找到的。”

“只要委托处理网络犯罪的专家,这种事都是小菜一碟。”梓得意扬扬地说。

能势负责的重要任务看来就是联系那样的专家。

资料还有两张。新田看向第五张,上面依然是博客的内容,小标题为《已遭天谴?》。

正如诸位所知,本博客讲述的,是那些在无妄之灾中失去至爱的人们心中的绝望。若是天灾,人们也会死心;哪怕是事故,只要并非恶意所致,人们也会有走出来的一天。

但是,如果是犯罪呢?所爱之人的生命被他人故意夺去,没有憎恨是不可能的。那么,对方怎样赎罪才能治愈遗属内心的伤痛?服刑?悔过?重新做人?遗属真能因此获得平静和安宁吗?

在我看来,杀人必须偿命。

但是,日本的法律很少下达死刑判决。当天平一端的盘子里承载着死刑这一重物时,纵使另一端的盘子里是杀害一人的罪行,天平是纹丝不动的。有时即使杀害两人,天平也不会动。

这样一来,遗属就只能在国家之外寻找依靠。那应该是什么?是自己的力量吗?只能自己动手吗?

不过,最近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。国家没有判处死刑的人突然丧命。

我不知道该如何看待这件事,头脑一片混乱。

可以把这件事视为天谴吗?也可能是我的想法太天真了。

得不出结论,我很苦恼。

新田看了看博客的日期,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。离发布文章仅过了一个星期。

“这里说的天谴,是指高坂义广被杀吧。”

“恐怕是的。”稻垣说,“他特意写在这里,可能是想当作证据。万一博客被我们发现,他可以借此证明自己与案件无关。”

“很有可能。而且森元确实也没有参与杀害高坂。”

“新田先生,请看最后一张资料。”能势催促道。

第六张资料上有两篇文章,第一篇叫《少年犯罪》。

正如本博客多次提到的,我国对少年犯罪处罚之轻,甚至让人觉得这本身就是一种犯罪。最近我又听说了一个悲惨的故事。某人的儿子没有做错任何事,却突然被素昧平生的少年暴力相向,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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