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陷入长期昏迷。这期间行凶的少年接受审判,最终仅被送进少年院,惩罚之轻让人难以置信。尽管给对方造成了严重的后遗症,罪名却只是伤害罪。一年后,被害人死亡。这意味着凶手可能涉嫌伤害致死,甚至被判定为杀人罪也不为过。这种无妄之灾究竟要重复多少回?
另一篇文章的标题是《卑劣的犯罪》。
我曾听闻,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会极大地影响判决,比起行凶过程,行凶带来的后果更加重要。但在现实中,却存在无视严重后果的案例。有一名初中女生在社交媒体上认识了一个男人,两人交往后发生了关系。得知此事的父母劝说女孩和男人分手,结果男人将偷偷拍摄的照片传到了网上,也就是实施了所谓的色情报复。女孩大受打击,无法上学,最终精神崩溃,选择自杀。男人的罪行导致了女孩死亡,对此的判决是什么呢?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真是不可置信。会有遗属接受这样的结果吗?
新田抬头看着能势。“也就是说,找到森元雅司与神谷良美、前岛隆明的关联了。”
能势点点头。“在被害人遗属中,森元雅司的年头最长,开设博客也有十年了。神谷良美和前岛他们恐怕是看了森元的博客深有同感,主动与他接触的。”
“然后他们意气相投,商谈对策,交换信息,总之就是互相安慰。这是很容易想见的。”稻垣说。
“最终他们决定亲自实施天谴。”新田接着上司的话继续说道,“所以才有了轮换杀人,是这样吗?”
稻垣收回下巴,眼睛向上一瞟。“有什么矛盾之处吗?”
“不,没有,我认为很合理。而且我想到了另一点,就是凶手们这次为什么会选择这家饭店作为行凶现场。”
“你说说看。”
“读了博客,我感觉他们很想把自己的想法传播给世人,希望更多人能认清杀人者无法受到相应惩罚的现状。他们选择用轮换杀人的方式来复仇,但就算如愿以偿,只要社会上无人察觉,他们就无法彰显自己的主张。因此他们不知何时定下了这次的计划,希望将问题推上台面。为此,他们的行为必须得到关注,所以才将这家饭店选为舞台之一。”
“这样啊。”能势一拍膝盖,“如果行凶成功,媒体一定会挖掘出过去的案件,关注度将一举提高。”
“正是如此。他们可能已经做好了被捕的准备,最终的目的是在法庭上强调自己的主张。”
“这么一想,就能明白他们为什么用真名入住了。”
新田点点头,对能势的话表示赞同。“这个推理怎么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