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3 / 4)

那些黑邦招的狗屎短工好太多了。你永远不知道接了他们的橄榄枝之后还能不能在太阳升起时回家,或者,身体的哪一部分能回家。

就像这个新人。老板又瞟了眼监控,约莫二十的年轻人在荧幕中显得有点模糊,但那一点也不影响他的相貌。

“…在这里工作还算不错,”酒保汤姆对新人说,“只要你少说话就行。别看其他人嚷得口水满天飞,但凡说错一句话,谁也不知道……”他把话咽了回去,只使了一个眼神。

新人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,转身给他抽出一瓶威士忌,“我知道。格雷厄姆叮嘱过我。”

“你心里有数就行。”汤姆接过威士忌。他用不上量酒器,手感会告诉他度量,“对了,还没问你的名字是?”

“我叫埃…”

正好有客人走过来,要求一杯伏特加马丁尼。

“摇匀,不要搅拌。你懂不?”已经喝到半醉的客人这么坚持。

周围一片哄笑,“他还没放弃他的007梦!”

汤姆看了过来。他还没教到这酒该怎么调,但新人没说什么,只是挽起衣袖。伏特加和干味美思汇入调酒壶,落入的冰块在摇晃中清脆作响;摇匀的酒液淌过滤冰器,缓缓注入马丁尼杯。最后一滴柠檬汁顺着杯沿滴入,客人拿起酒杯,赞赏地对他吹了声口哨。

“…奥利弗沃克,”就在那阵口哨,起哄和吹牛的喧嚣声中,新人接上之前被打断的简短介绍,“叫我奥利弗就行。”

“奥利弗沃克”,新来的酒保,被一致认为是个沉默寡言到有些笨拙的年轻人——至少刚开始的时候,汤姆也是这样认为的——他确实不怎么爱说话,在酒吧里的时间也多半是埋着头调酒,蓬松的黑色卷发垂在脸颊两侧,恰到好处地隔绝视线。

也许是看在格雷厄姆的份上,才没有什么人欺负他。毕竟,格雷厄姆是利亚姆“幸运”奎恩黑邦的成员,而且混得还不错。尽管这个帮派刚成立不到五年,不像□□里柯索、安东尼罗泰利或者卡尔格林森他们那样出名,但谁知道五年后、十年后,又或者三十年后,事情又会变得怎么样呢?

说不定那些太过出名的黑邦老大某一天晚上就遭了蝙蝠的毒手,被丢进黑门监狱。又或者,他们被阿卡姆里跑出来的疯子随手抓走,沦为和蝙蝠侠的游戏中的牺牲品。

没人能料想到这个,也没人真的在乎。哥谭最不缺的就是黑邦,大帮派互相竞争,小帮派互相吞并,势力一茬一茬地洗牌,唯一不变的只有在他们头顶盘旋的蝙蝠侠。而在他的铁拳从天而降之前,哥谭人在乎的只有今天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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